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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施行铁矿石保税交割相关规则制度的通知

编辑者:    2016/2/15 14:15:00    点击:902

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在铁矿石期货品种上实施保税交割制度,并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等相关规则。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I1606合约起开始施行。
    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结算价等公式中的“相关费用”,即商品进口报关、报检及代理服务费,暂定为1元/吨。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修正案
   
2.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
   
3.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4. 《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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