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2016年春节休市时间为2月7日至2月13日。2016年2月5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016年2月15日上期所(黄金、白银、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大商所及郑商所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016年2月15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为防范假日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按照各交易所的要求,从2016年2月4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起各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锡、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为24%,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锌、铜、镍、白银、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特别提示:2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月15日,2月3日收盘时自然人客户的持仓应当为0手。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焦煤、焦炭、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6%;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7%;
鸡蛋、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7%;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上期所”及“郑商所”期货各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10%;其余各品种(除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