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办发[2012]153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2013年元旦假日临近,根据我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1月1日至1月3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元旦休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2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7%;
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
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9%;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3年1月4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和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FU13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12月31日,交割日为2013年1月4日、7日、8日、9日和10日。请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本次休市时间较长,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相关保证金存管银行和各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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