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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焦炭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编辑者:    2011/9/15 15:56:37    点击:214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炭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大商所发〔2011〕200号文件精神,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我司作相应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 9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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