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公司公告  >  关于2011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2011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编辑者:admin    2011/1/27 13:47:35    点击:2250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春节”放假休市时间如下:2011年2月2日至8日休市七天。为有效规避风险,根据交易所节日休市前后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自2011年01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4%,锌、螺纹钢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6%,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8%。自2011年2月1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2、如果2011年2月9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如下:

 

  铜、铝、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涨跌幅度限制为6%;

 

  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涨跌幅度限制为6%;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6%,涨跌幅度限制为6%。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1、 自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黄大豆2号、玉米、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按公司原比例,黄大豆一号、豆粕、豆油各合约交易保证比例为14%,自2011年2月1日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7%。


  2、2011年2月9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恢复至原比例。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白糖、一号棉花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5%,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8%;优质强筋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3%,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7%。

 

    2、自2011年2月1日起,对出现单边市的白糖、一号棉花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21.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12%;对出现单边市的优质强筋小麦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8.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10.5%。

 

  3、自2011年2月9日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即白糖、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7%;优质强筋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6%。

 

四、如遇上述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幅度大的执行

 

五、上海交割品种(2011年1月31日15:00收市前)

 

    1、AL1102、CU1102、ZN110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AU110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RB1102、WR110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FU1103合约的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

 

    2.AU1102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

 

  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调整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三楼   邮编:570105   电话:0898-66763478  
琼ICP备09000487号-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17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