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光环 大肆敛财
——沈桂林特大集资诈骗案
海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海南省拍卖行业协会会长、海南省典当协会会长、海南省收藏协会会长、“跨越辉煌60年——推动海南品牌建设功勋人物”、“海南典当、拍卖、文化产业三个行业的领军人物”......沈桂林头顶各种光环和荣誉,大肆敛财8亿多元人民币,200多人上当受骗......
案情简介
2002年10月,沈桂林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获得了海口泰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特典当公司)60%的股份,并任总经理,后于2003年7月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至2009年,沈桂林在泰特典当公司自有资金比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融资用于该公司的典当(抵押贷款)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3%的月息。2009年以后,沈桂林在明知泰特典当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基本没有业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本人招揽或公司员工、朋友等他人帮助招揽等方式,以其个人名义,并以泰特典当公司、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做担保,承诺支付月息1.5%至4%不等利息,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向被害人借款。随着借款的本金及支付的利息越来越多,还款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能够借到更多的钱来偿还欠款,沈桂林不但积极要求公司员工、朋友等他人帮助招揽借款,而且将其用赃款购买的房产、汽车等用于抵押,继续借更多款项。
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未将所借款项用于典当业务,而是大部分用于偿还以前借款本金及利息,还用于购买房产、豪华汽车、字画等艺术品,并购买手表、钻戒等奢侈品,支付北京东方美丽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海南美丽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各项开支。至2013年12月,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再也无力支付。沈桂林一共向200多人非法集资8亿多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亿多元。
作案手段
1、头顶光环,制造假象。沈桂林先后担任海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海南省拍卖行业协会会长、海南省典当协会会长、海南省收藏协会会长,并被评为“跨越辉煌60年——推动海南品牌建设功勋人物”、“海南典当、拍卖、文化产业三个行业的领军人物”,泰特典当公司获得了“海南诚信典当行”的称号和“品牌创建示范企业”。沈桂林及其名下的公司头顶各种光环和荣誉,给被害人以正派、实力雄厚的假象。为了骗取更多被害人的信任,沈桂林先后成立了海南美丽道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美丽道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向被害人大谈发展文化产业,向多名知名艺术家购买字画,举办艺术展览,把自己包装成成功企业家的形象;还举办虚假的拍卖会,营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
2、伪造证件,骗取信任。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以方便借到更多款项而不抽回本金,沈桂林找人制作多本虚假的房产证及不动产他项权证给出借人査阅。
3、小恩小惠,让公司员工、朋友等人帮忙招揽借款。随着借款的金额越来越多,还本付息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借到更多的款项,沈桂林经常在公司的会议上宣扬公司的业绩较好,并根据公司员工的表现给予数额不等的奖金,还让公司员工、朋友帮其招揽借款,使公司员工、朋友不但自己借钱给他,还协助他招揽借款。
案件査处
2014年4月,我局以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罪,崔工年、于焰鑫、谈雄杰、陈小刚、刘莉、华超、杨玉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査起诉。2014年11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罪,崔工年、于焰鑫、谈雄杰、陈小刚、刘莉、华超、杨玉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4月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桂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名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210名被害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8182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0815.59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造成众多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崔工年、于焰鑫、谈雄杰、陈小刚、刘莉、华超、杨玉林等七人在明知沈桂林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情况下,仍为沈桂林的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并介绍他人向沈桂林提供借款,情节严重且涉案数额巨大,七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沈桂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崔工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于焰鑫、谈雄杰、陈小刚、刘莉、华超、杨玉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三年不等。
案件警示
沈桂林非法集资长达数年之久,使用其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被害人的借款,并通过转账给被害人支付本金和利息,资金来源不明,进出频繁,数额巨大,符合可疑交易的特征,银行相关部门却没有进行监控,采取有效地措施;以用于典当业务为名,大肆借款,相关职能部门却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加上被害人贪图高额的利息,给沈桂林非法集资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谭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