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期货柜台软件厂商或第三方软件厂商研发、由期货公司购买或租赁后提供给客户或由客户自行购买或租赁的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CTP”、“金仕达”、“恒生”、“易盛”、“飞马”、国新国证期货APP、“易星APP”、“开拓者TB”、“金字塔”、“博易云”、“文华WH6”、“文华随身行”、“快期”等。
(二)由客户自行或委托他人研发的系统软件。
(三)其他系统软件。
二、系统软件可能包含以下“特殊功能”:
(一)“特殊委托交易功能”:是指系统软件除具有基本交易功能(委托、撤单、查询、银期等)之外,同时还具有其他特殊委托交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条件委托(或程序化)交易功能(指能够根据设定的条件或数学计算模型自动触发的预设委托单)、组合套利委托功能、一键下单委托功能、其他快速下单委托功能及其他具有特殊功能的委托功能等。上述各种特殊委托功能,均是通过计算机电子技术手段实现的,而非交易所实际提供的委托指令类型。特殊委托功能由您自行设定指令发出条件,当条件满足时,交易系统将特殊指令自动报入交易所,当条件不满足时,特殊指令保留在客户交易终端或服务器中。
(二)“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是指系统软件利用数学算法和运算公式,即通过对已知数据的组合,在符合所设定参数、条件的情形出现时给出特定信号提示,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时参考的、基于程序化实现的功能。
三、“主席交易系统”是指涵盖所有客户的交易、结算、风控、银期转账等功能的系统。
四、“非主席交易系统”是除主席交易系统外的次席交易系统。
五、如果您申请使用以上系统软件及其基本交易功能、特殊委托交易功能并签署完毕本《系统软件风险揭示书》后,我们将认为您已经完全了解以上系统软件的风险,并承诺能够独立承担使用上述系统软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由此带来的损失。
请您在使用上述系统软件前务必仔细阅读下面内容,以便全面地了解相关风险。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本公司在此着重提醒交易者,使用具有“特殊委托功能”的系统软件或者利用“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的系统软件进行交易除了具有与其他交易手段共同的风险外,还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一)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的系统软件或者“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的系统软件,所发出买卖信号之建议,乃依据特定数学公式计算所得结果。仅供交易参考,据此入市,盈亏与本公司无关。
(二)客户应在充分了解并完全掌握了系统软件的“特殊委托交易功能”或者“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的使用方法后,方可开始实际使用系统软件的“特殊委托交易功能”及“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使用过程中如因客户不熟悉使用细节或者理解偏差等原因造成的失误操作,客户承诺对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三)客户所使用的交易方案,无论是客户本人或其他机构编写、研发,客户使用方案进行自动化交易或者参考系统软件的“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提供的相关信号、信息提示进行交易,视为客户对所使用的方案已经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可以承担方案本身可能给交易带来的风险,并对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四)“特殊委托交易”是为方便客户进行交易的一种新型的智能委托方式,“止盈止损单”是一种特殊的条件单。特殊委托指令是现有委托方式的延伸。您对该方式如有异议,请谨慎采用。
(五)在不限于以下故障情况出现时,可能会使您的“特殊委托交易”指令或者利用“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进行交易的指令无法触发或产生错误:
1.软件提供商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
2.客户交易终端与本公司的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本公司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3.因停电等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公司计算机系统中断。
4.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进行的失误操作。
5.其他不可预测的系统风险或者技术风险。
(六)由于客户对开户资料、交易账户、交易密码等重要客户资料保护不当,造成被他人盗用、仿冒进而产生亏损的风险。
(七)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或者“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的数据传输可能因计算机故障、通讯繁忙或被恶意破坏等原因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丢失或不完全,造成交易出现延迟、停顿、中断,从而会发生客户不能及时、完整完成交易的风险。因此,客户在使用该软件时,应及时查证核实成交情况。
(八)通过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或者“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发布的行情信息及其他期货信息,因为网络延时等原因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从而导致您做出错误判断,因此,客户在使用该软件时,应对比其他相关信息,或釆用其他交易手段,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
(九)由于出现网络故障或网络繁忙或交易服务器负载过重,或因受到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的攻击和入侵等原因,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或者“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可能会出现故障,客户可能不能及时进入或通过该系统进行正常交易,或接到错误信息,或不能实现该软件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自助和预设触发条件的下单功能等)。鉴于上述风险的存在,客户在使用该软件时,应当使用其他信息系统进行验证,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
(十)由于交易所交易规则所限,客户使用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自助和预设触发条件的下单功能所发生的交易委托不一定能够成交。
(十一)由于客户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交由他人使用,出现未按客户本人意图买卖期货合约和提取资金的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客户因授权机构或者个人代为进行期货交易,需承担因委托代理所产生的各种风险。
(十二)“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和“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对操作者有一定的交易经验与基础要求,请慎重考虑使用“特殊委托交易”系统或者利用“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进行期货交易。客户若不具备上述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十三)客户使用的“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和“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应是经过本公司认可的或是从本公司网站上下载的。因使用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客户自行承担。
(十四)使用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中具有组合套利委托功能的软件除具有上述所列风险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如国家法律或行业管理政策在交易者的套利交易进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进出口政策的调整、关税税率、税收优惠和退税率变化以及其他税收政策的变动等。
2.市场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或时间范围内,套利合约价格的畸形波动。处在市场情形之下的套利交易者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在交易所落实化解市场风险的措施过程中,被冲掉获利的方向持仓,留下亏损的单向头寸,导致整个套利交易的重大损失的风险。
3.流通性风险:在交易所化解市场风险的过程中或过程后,市场交易环境和条件也会发生变化。有时候由于资金的流出和交易热点合约的改变,套利交易还可能遭遇开平仓时的流通性障碍的风险。
4.操作性风险:由于客户对套利概念和操作方法的理解偏差或者操作失误所产生的风险。
(十五)使用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系统软件中具有手机期货委托功能的软件除具有上述所列风险外,还同时具有且不限于以下风险:
1.因手机期货交易是利用通讯运营商的手机网络和互联网进行传输,期货交易指令以及期货交易行情可能会因通讯运营商的手机网络或互联网的因素而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由此可能给交易者的交易带来一些不稳定和不确定性。
2.由于账号、密码被泄露或开户资料遗失未办理挂失等原因,使得交易者通过手机上网进行期货委托交易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造成期货被盗卖或盗买而引致损失。凡通过密码验证所进行的一切委托、查询行为,本公司均视为客户本人的行为。
3.客户手机不能清楚地接收或无法接收手机信号,包括在某些地区、地点(如电梯间、地下室)屏蔽等情况,或者交易者的手机终端功能欠缺或者发生故障等原因,导致期货交易或查询失败。
(十六)利用“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系统软件所提供的信号提示进行期货交易时,除具有上述提及共同的风险外,还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1.由于计算机故障以及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程序化行情分析系统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程序化行情分析系统只是交易辅助手段,仅在符合所设定参数、条件的情形出现时给出的信号提示,历史上根据程序化行情分析系统交易的成功记录也并非未来必然获利的保证,使用程序化行情分析系统进行交易同样可能发生交易亏损。
3.程序化行情分析系统软件所依赖的基础数据源发生的数据错误、丢失等情形,可能造成信号错误或无法给出提示信号的风险。
(十七)监管机关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风险。
(十八)您应当充分了解到非主席交易系统存在无法提供软件及硬件备份措施或在软件设计上无法提供实时备份的功能,即使非主席交易系统有一定的备份措施,但也存在着切换延时、无法及时备份的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九)您应当充分了解到非主席交易系统与主席交易系统存在不能及时切换的情形,切换到主席交易系统后原非主席交易系统的预埋单、条件单等可能失效或应急措施无法成功,由此可能导致无法完成您的交易指令,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结果。
(二十)您应当妥善保管主席交易系统密码与非主席交易系统密码,因自身密码管理等原因产生的结果须由您自行承担。
(二十一)您应当充分了解到非主席交易系统的出入金方式可能受到限制,非银期转账出入金也可能存在延迟,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二十二)您应承诺使用非主席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参与任何形式的场外配资、伞形信托、非法融资,以及为民间配资、非法理财活动提供便利或服务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三)您应知晓非主席交易系统的保证金比例和手续费标准与主席交易系统可能不一致,由此产生的结果须由您自行承担。
(二十四)您应承诺使用非主席交易系统仅为您本人/单位参与我司期货交易用,您不会将该系统或接口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金融产品)使用或共用,也不会利用该系统从事期货代理买卖业务等除自身期货交易外的任何业务,或利用该系统收取任何费用。
(二十五)您应当了解到我司有权评估并决定是否允许您使用非主席交易系统。
(二十六)您应当在收到我司告知的主席及非主席交易系统初始密码后及时登录并修改,您应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密码丢失、泄密等结果须由您自行承担。
(二十七)您应当了解到我司对您使用主席及非主席交易系统情况有监督权,因您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相关约定、承诺等,我司有权关闭系统使用权限,您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十八)您应当向我司了解交易系统切换的具体要求,并应当了解到主席交易系统切换非主席交易系统或者非主席交易系统切换主席交易系统时可能存在无法切换的风险,由此造成的结果须由您自行承担。
本风险揭示书内容仅为部分列举,未能尽述一切有关“系统软件”所有风险事项,客户应在细心研究、熟悉具有特殊功能的系统软件后,方可使用。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如:定期维护电脑及联网设备、采用防病毒及防黑客产品、妥善保管个人资料、及时分析各种信息、准备备用交易委托方式等,以防范电子化(包括通过手机终端)交易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为了配合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程序化行情分析功能”或“非主席交易功能”系统软件的使用,本公司在网站上发布相关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您谨慎选择,本公司不对您使用具有上述软件的结果负责。
一旦您使用或申请开通具有特殊或特定功能的系统软件的,说明您已充分了解、熟知该系统软件特点及所有风险并自愿承担。如果您不了解或不能承受具有该特殊或特定功能系统软件的风险,我们建议您不要申请开通并使用该系统软件进行期货交易,对因上述所列的各种风险所产生的结果与本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