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各期货交易所期权2502、2503合约到期日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2503期权合约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5年2月11日。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2503期权合约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5年2月12日。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的2503期权合约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5年2月12日。(注:苹果2504期权合约、对二甲苯2504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2月26日)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的2503期权合约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5年2月20日。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2502期权合约到期日为2025年2月21日。
六、上海期货交易所的2503期权合约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5年2月24日。
各交易所期权合约到期日的15点前为客户自行申请行权、放弃行权时间,15点至15点30分为我司批量行权时间。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我司《期权经纪合同补充协议》和各期货交易所关于期权合约在到期日行权、履约、闭市后批量行权等相关条款及规定,充分了解期权合约到期日的交易规则及相关风险。
期权买方需在到期日15:00之前在期货账户准备足额的行权可用资金,15:00之后到账的资金我司有权不计入行权可用资金,因行权可用资金不足导致行权失败的相关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如需委托我司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行权及其它相关指令的,需在14:50之前拨打我司报单电话0898-66566456提出,14:50之后我司有权不再接受客户委托指令。
请各位投资者理性交易、合理调整仓位、及时追加足额资金,控制好账户风险。
特此通知。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