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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
发布时间: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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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化公司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是转换成普通股票,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行使转换比较有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实质上嵌入了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特征
  要素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有效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时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票面利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的票面年利率,由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
  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即转换比例等于可转换债券面值除以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4.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
  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高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的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转载: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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