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身份证一用?”
“借你银行卡来绑定一下?”
还被蒙在鼓里的你
殊不知成了“洗钱”工具人
洗钱不是只存在于电影桥段
它还渗透到我们生活的细枝末节中
今天就带大家揭秘“地下钱庄”
2022年1月,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一个部门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为警示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活动危害性,加深公司员工及社会公众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判断能力,我司已在本公众号推出三期“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系列宣传篇,本期为第四期(终结篇),宣传主题为:打击地下钱庄犯罪。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内外勾结、主动招揽,完成“客户”与地下钱庄对接
地下钱庄高管、普通员工和低层级的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
境内外协助,资金各自循环
地下钱庄在境内外都有合伙人。境内的“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便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的外币(如港币、美元等)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客户”如果要将境外账户的钱打到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
家族性、老乡圈的特点明显
很多地下钱庄的犯罪嫌疑人呈现出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关系,群体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一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庞大网络。网络越庞大,非法经营的规模就越大,其非法获利也就越多。
“地下钱庄”洗钱
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
珠海市唐某、邝某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唐某和邝某均为中国澳门赌场洗码人员,二人在广东省珠海市多家银行开立了多个个人账户,利用这些账户进行非法外汇买卖,主要方式如下:一是接受内地赌客汇来的人民币款项,然后在澳门为赌客提供等值兑换后的港元赌资;二是先在澳门为内地赌客提供港元赌资,事后内地赌客再从国内将等值人民币汇到二人在珠海市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上;三是内地赌客在澳门赌场赢钱后,在澳门将所赢的港元交予二人,二人再从其珠海市的个人银行账户将等值的人民币外汇至赌客的内地账户。经公安机关查明,二人非法买卖外汇折合人民币1268.51万元。
2015年6月25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邝某、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3万元,并处没收非法买卖外汇资金人民币1268.51万元罚金。
人人了解反洗钱
安全意识记心间
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来源:来源:富德生命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