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基础知识(六)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解读
法律依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知识点列举:
问题 |
答案 |
两大交易报告的报送单位 |
受理并经办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总公司 |
两大交易报告的接收单位 |
通常: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
严重: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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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交易报告报送形式 |
电子或纸质形式 |
两大交易报告报送时限 |
大额交易: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 可疑交易:交易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 |
同时属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情况 |
应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
交易报告的需达到的标准 |
反映的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
报告要素不全或错误的补正义务 |
被发现报告要素不全或错误,必须在收到补正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 |
大额交易的上报标准 |
现金: 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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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 由银行、信用、邮储负责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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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交易的上报标准 |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