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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典型洗钱案例及评析之四十七|“9·05”特大非法出售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洗钱案
发布时间: 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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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十七:“9·05”特大非法出售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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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绍

2018年9月5日,上海公安机关在北京、浙江、广东及上海四地同时集中收网,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的犯罪网络,一举抓获以杨某为首的非法出售发票团伙成员220余名,抓获以张某某、黄某某、谢某某、李某某等人为首的5个专事虚开发票犯罪团伙成员25名,抓获不法劳务中介团伙成员9人,捣毁非法出售发票窝点16处,缴获作案使用的电脑160余台,各类公章1000余枚,1000余家涉案公司相关资料。经初步统计,该案虚开发票金额10亿余元,预计骗购的空白发票21万余份,可开票金额126亿余元,可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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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6月以来,上海税务部门发现:本市部分经营不善的公司转让后,在没有进项发票抵扣的情况下,于两个月时间内分别对外开具了近千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安机关在税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分析研判和线索串并,发现多起手法类似且金额巨大的案件。

杨某原先在外地从事代理记账、代办公司生意,在经营过程中接触到一些职业虚开发票的犯罪分子,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杨某在上海以“收购公司、出售公司”为名开展非法出售发票犯罪活动。2018年3月,杨某伙同杨某文、杨某杰等3人在上海浦东、徐汇等8个区设立10个办公点,招募200余名员工,实施集中培训、集中住宿、集中办公的管理模式,通过电话营销方式吸引客户出售自己经营不善的公司,抓住客户想急于脱手公司的心态,经反复压价后一般以3000元至5000元的价格达成收购价。由公司“外勤”员工联系劳务中介公司提供“法人”和“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犯罪团伙借此获取了对收购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此后,将劳务中介公司提供的无关人员设为被收购公司的“办税员”,向税务机关骗领发票并交杨某保管,杨某再根据骗领发票的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版本(千元版、万元版、百万元版)与份数等因素,以数万元到数十万元(是收购公司价格的数十倍)将发票及配套资料出售给职业虚开发票犯罪团伙。据不完全统计,仅半年多时间,杨某团伙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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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收购多家公司领取发票,出售给犯罪团伙获利的典型案例。随着我国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越来越简便,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犯罪提供了方便。市场监督、税务、反洗钱监管部门等应加强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来源:北京反洗钱研究、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类型分析与经典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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