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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典型洗钱案例及评析之二十七|刘某等涉贪洗钱案
发布时间: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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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十七:刘某等涉贪洗钱案



01

★介  绍

2021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认定刘某、李某熙明知任某强贪污犯罪所得,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犯洗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各120万元。

02

★基本案情

2012年,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裁李某熙伙同职员刘某,在办理该信托公司向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提供13亿元贷款业务过程中,为帮助华远集团原董事长任某强及其子余某巧立名目侵吞国有资金并清洗赃款,安排北京某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华远置业的贷款咨询服务中介,并以该公司名义与华远集团签订虚假“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套取华远置业2340万元,后通过何某、白某等人账户提取现金2223万元交由余某等人,从而达到掩饰隐瞒赃款去向的目的。

03

★案例评析

该案中,任某强、余某为侵吞国有资产并清洗赃款,在办理昆仑信托向华远置业提供贷款13亿元业务过程中,通过李某熙和刘某巧立名目贪污华远置业2340万元。李某熙和刘某在办理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明知华远置业董事长任某强之子余某未提供任何中介服务,仍安排北京某某成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介,通过以该公司与华远集团签订虚假“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的名义收取“服务费”,协助任某强、余某贪污华远置业2340万元。为进一步清洗赃款,李某熙和刘某指使北京某某成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获得的服务费散存于何某、白某等十余人的个人账户中,再通过取现的方式将其中的2223万元交给余某、李某熙和刘某,从而达到资金转移的目的,并割裂了资金流转线索,构成洗钱罪。


来源:北京反洗钱研究、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类型分析与经典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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