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简介
研究资讯
信息资讯
客服中心
投资者教育
分支机构
套期保值
资产管理
策略研究
商品期权
信息公示
反洗钱窗口
套期保值
套保介绍
套保风险管理
精选案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套期保值
>
手续费
> 关于各交易所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关于各交易所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编辑者:
2024/10/23 10:48:00
点击:
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申报费的通知,自
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对全部期货、期权品种收取申报费(中金所股指期权暂不收取),并调整申报费计算方式
。
请
您
充分
了解
各交易所关于申报费的收取标准
、
业务规则
,及时跟踪交易所规则的变动情况
,合规
、
理性参与交
易。
交易所
对信息量
超过
一定标准的
客户
收取申报费
。
您在我司的期货账户若在盘中达到一定信息量,则按照
OTR>2的收费标准实时收取申报费;当日结算时根据交易所的收取情况重新计收,超额收取的部分将于当日结算时退还至您的期货账户。中金所股指期货的申报费根据交易所规则在盘中实时收取。
目前申报费的收取金额不设上限,
请密切关注您的交易
情况
及
期货
账户的实时资金状况,妥善使用交易软件并做好相应的风险防控。请采取
积极
有效
的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申报数量限制
、
发现异常立即中止申报
等措施
,避免因交易程序异常或频繁报撤单等产生大额申报费
。
大额
申报费
可能导致您的期货账户可用资金或权益小于零、出现穿仓的风险。
根据您的实时交易情况,当您的期货账户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大额申报费时,我司有权采取必要的风控措施控制因申报费产生的资金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冻结申报费资金、限制交易权限、限制出金、限制登录
等。每日结算扣除申报费时,若您账户的可用资金不足,我司将保留采取相应风控措施的权利
。
如有其他需求,请与我司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情况汇总表(
2024年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生效
)
2.各交易所关于申报费的通知
国新国证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
4
年
10
月
23
日
上一篇:
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情况汇总表(2024年10月24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生效)
下一篇:
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情况汇总表(更新至2024年09月02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
免责条款
|
本网站支持IPv6
|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三楼 邮编:570105 电话:0898-66763478
琼ICP备09000487号-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17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