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者:123456 2011/8/23 8:55:30 点击:1430
随着《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下称“草案”)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融资融券业务迈向“转融通”时代的路径也愈见清晰。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草案以转融通业务为核心,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和组织架构、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与转融通相关的证券权益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