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6月02日讯
大连商品交易所5月31日发布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在端午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出调整。
大商所决定,自7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豆粕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13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粕和铁矿石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豆粕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6%和8%。
大商所还决定,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另外,8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3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13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文章来源:生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