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4月23日讯
原油进口权放开的“风”正在吹起。“国家要淘汰落后产能、体制要放开,让民企享有更多权利,必然要放松原油进口管制。今年会先从使用权的放开开始。”中国石油(13.22 +1.77%,咨询)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际交流与外企委员会秘书长庞广廉近日在“第八届中国地炼市场与发展峰会暨第七届中外油商高峰论坛”间隙对上证报记者说。
据他透露,进口原油使用权今年会先放开十余家,估计能放开3000多万吨。届时,企业进口的原油不再进入中石油、中石化的排产指标,拿到使用权后可委托中化或中石化进口,“这样权利就比较大了。”
“但这还不是直接进口。下一步,自营进口也会放开,海外有资源的公司会率先被授予(进口权)。总体上,原油进口放开慢慢在起步。”他告诉记者,中国政府最近一直在放宽监管政策,今年2月份正式委托石化联合会做“进口原油资质审核工作”。目前,联合会网站上已公布了在全国召集专家的办法,筛选、资质审核工作将正式开始。到目前为止已初步筛选了30多家企业,将从中选定10多家。
去年8月,广汇能源公告称,已获得商务部赋予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获安排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20万吨。由此,原油进口权向民企开放的大门率先在新疆开启。
“未来这10多家中也将包含一些地炼企业。总之,国家政策鼓励地炼企业走向世界,淘汰落后产能也是大势所趋。”庞广廉说。
对此,生意社总编刘心田告诉上证报记者,面对原油进口权放开的机遇,地炼企业要继续发扬反脆弱性的优势,并需要石化联合会等各类平台的支持帮助。后者将是地炼转型升级很好的渠道和手段。
“另外,总理曾提到"互联网+",其实地炼是不是可以提"地炼+"——不仅技术升级,包括产业、制度、经营都要升级。这方面,一些地炼企业已走在前沿,在产业延伸和跨界合作上都做了些尝试。而随着原油进口的逐步放开,地炼更需要先练好"内功"。”刘心田说。
中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首席专家舒朝霞则表示,关于原油进口国家已经准备了新的政策,有资质、有能力的可以进口原油。但需要建立市场的监管,包括准入、退出、税收、收入、质量安全环保等监管措施都要建立,以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
自加入WTO后,中国的原油进口贸易分为国营和非国营两类。其中,国营贸易进口权集中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集团、珠海振戎5家央企手中。非国营企业虽也有进口原油的配额,但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规定,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这意味着,进口回来的原油必须被列入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排产计划。
在这种情况下,地炼一直面临“无米下锅”的窘境,使用的原料也多为燃料油。今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已建成投产、尚未使用进口原油的原油加工企业,经确认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这意味着许多符合条件的地炼将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
根据通知,新增用油企业有三个“量化”标准需满足:一是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二是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小于66千克标油/吨;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不超过11.5千克标油/(吨·能量因数);加工损失率小于0.6%;吨油新鲜水耗量小于0.5吨;原油储罐容量符合有关要求;三是淘汰企业所有设计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年(含)以下常减压装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