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3月16日讯
根据《修订条例》,商户如违反上述法例的规定,可被处以2000元的定额罚款,甚至可能被检控。在《修订条例》生效后首个月,对于未有遵守法例规定的商户,环保署会先作口头警告,第二个月开始,采取执法行动前将不会再作警告。
南都讯记者汤蕊妍发自香港为鼓励市民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4月1日起,开始全面推行塑胶购物袋收费,届时,全港所有商户,不论其业务规模及性质,除可豁免收费的情况,在零售货品向顾客提供胶袋时必须向顾客收费,每个不少于0 .5港元,胶袋收费的收入由商户保留。
根据《2014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以下简称《修订条例》),基于食品卫生理由而使用的胶袋,例如盛载无包装、非气密包装、冰冻或冷冻食品的胶袋,可获豁免收费。此外,用于预先包装的胶袋也可获豁免收费,而随服务提供的胶袋则不在收费范围之内。
环保署发言人昨日表示,法例内订出的豁免措施已充分照顾到市民日常所需和一般商户的营商方式。他还呼吁市民,即使在可豁免收费的情况下,无论商户或市民也应尽量少用胶袋,实践“惜物减废”。
新措施生效后,环保署人员将会巡查各区零售点,并会以顾客身份检视商户是否遵守新规定。根据《修订条例》,商户如违反上述法例的规定,可被处以2000元的定额罚款,甚至可能被检控。在《修订条例》生效后首个月,对于未有遵守法例规定的商户,环保署会先作口头警告,如有关商户未有纠正违规行为,环保署才会采取执法行动。由第二个月开始,一旦发现违规情况,环保署在采取执法行动前将不会再作警告。
据介绍,自《修订条例》于去年3月获立法会通过后,环保署透过不同渠道和公众教育活动,向商户和市民宣传新措施的信息。为协助零售业界做好准备,环保署至今已举办了60多场简介会,涵盖60多个零售业商会,向他们解释有关胶袋收费的法例要求和提供意见。为协助地区零售商户了解胶袋收费的详情,自1月起,环保署安排人员陆续到各区零售店铺,向商户派发宣传物品介绍法例要求,提高他们对胶袋收费的认识,以及提醒他们4月1日起的运作模式必须符合相关法例的规定。同时,环保署已印制宣传贴纸,以供店铺贴在显眼地点,提醒市民和店员遵从有关环保法例。
市民方面,环保署联同十八区区议会,在全港各区举办地区简介会及百多场不同类型的宣传推广活动。环保署还制作了三段宣传短片,介绍新措施的涵盖范围和豁免安排,有关宣传短片正透过电视台、电台、互联网、公共交通工具等播放。此外,环保署已在商场、屋苑和其他户外广告平台刊登广告。
环保署还与多个环保团体合作,自去年12月起,陆续在不同的社区、学校、公共屋邨和一些人流众多的公众地点,进行不同类型的教育及推广活动。为了让访港旅客知悉新措施,环保署同时在机场和过境关口宣传有关信息。随着4月1日正式生效的日期临近,上述宣传和公众教育措施正逐步加强,并会持续至生效以后,尽快协助市民适应新规定。环保署发言人也表示,市民购物时可自备购物袋,省去胶袋收费,也可以为保护环境出一分力。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