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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业准入将实施公告管理

编辑者:    2014/12/10 9:13:38    点击:937

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获政策支持

昨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将制定轮胎业准入管理实施方案。

近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潘爱华带队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调研。期间,双方详细探讨了实施《轮胎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具体方案。

据介绍,工信部计划对公告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公告,并作为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国家相关政策不予支持。

轮胎行业准入条件规定,轮胎生产企业能耗应满足《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 要求,并且要定期开展能效和资源消耗对标达标检查;新建企业吨产品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7 吨,现有企业低于8 吨;新建企业吨产品橡胶(“三胶”)消耗应满足:载重子午胎低于0.53吨,轻卡和轿车子午胎低于0.45吨,工程胎低于0.49吨。

同时,准入条件还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鼓励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鼓励选用先进的热胶烟气收集治理环保技术;一次法混炼、充氮硫化、分压供蒸气等节能技术;轮胎成型、硫化全自动化等信息化技术。

而轮胎业准入公告管理实施方案将对准入企业提出更多的要求,例如要求轮胎企业必须具备检测手段等。

对此,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人士表示,目前轮胎大型企业基本能够达标,但也有个别企业需要改造;中型企业水平较高的可以达标,但也有不少还难以达到标准;小型企业能耗物耗偏高,没有废水、废气、烟气的处理装置,达标非常困难。

业内认为,国家实施公告管理相信对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能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有助于行业龙头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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