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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定主产区糖料收购价 云南结算价420元

编辑者:123456    2011/10/18 8:49:30    点击:620

   

  国家发改委近期将主产区糖料收购价改由各省区政府统一定价,而产糖区广西和云南等地公布的一次结算价也陆续上调。在国内甘蔗成本增加推动了制糖成本上升的背景下,业界期待糖价缓慢提升。

  云南糖网昨日刊登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影印件显示,发改委要求广西、广东、云南、海南和新疆五个糖料主产区实行糖料收购价由各省区政府统一定价,并且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但非主产区的糖料收购价格可继续实行市场调节。

  发改委要求,主产区价格主管部门兼顾糖农成本收益、当地主要农产品(13.24,0.05,0.38%)比价及食糖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制糖企业成本收益等因素,合理制定糖料收购价格。另外相邻产区政府要相互协调,保持收购价格水平适当衔接。

  发改委通知重申,主产区要全面建立糖料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糖料款二次结算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糖农与制糖企业的双方利益。发改委还要求,倘若榨季内食糖销售价格上涨较多,可提前实施上述价格挂钩联动,使糖农及时获得食糖价格上涨增加的收益。

  另据云南糖网公布的云南省物价局14日下发的《关于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对云南省临沧、保山、德宏等11个地州市实行糖料蔗收购省级政府定价,统一实行省级政府定价、统一首付、统一挂钩、统一二次结算等等政策。普通糖料蔗收购首次结算价每吨420元与亚法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7000元挂钩联动,联动系数为5%。

  据测算,2011年、2012年榨季,云南省普通糖料蔗420元/吨对应7000元/吨标准糖(亚法一级白砂糖)含税销售均价,如果当季标准糖价为7500元/吨,则对应的甘蔗收购价应为420元+(500元*5%)=445元/吨,如果甘蔗为优良品种,则为445元+(445元*10%)=489.5元/吨;淘汰品种则为445元-20元=425元/吨。

  此前广西物价局公布的2010年、2011年榨季最终甘蔗结算价为492元/吨,预计近期可能公布2011年、2012年榨季甘蔗收购一次结算价,普遍预期小幅上调,甘蔗成本增加推动了制糖成本上升。

  天琪期货分析师魏嘉婧认为,11月初新榨季糖会召开,会议上或利多消息偏多,加上11月份初广西开榨,开榨初期数据偏多可能性较大等等因素,仅从行业角度10月至11月初期糖不宜做空。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过持续抛储之后,国储手中资源薄弱,也成为市场看涨的重要理由。据布瑞克咨询公司的相关统计,2008年及2009年国家及地方累计收储国产糖200万吨左右,每年在古巴进口40万吨储备糖,另外去年及今年均在巴西及泰国进口糖补库。抛储方面,2009年8月至今国家储备及地方储备累计抛储数量达到418万吨,考虑国家原糖委托加工仅要求92%回收因素,2009年8月至今国家累计抛储440万吨左右水平。

  “出库水平明显快要入库水平,10月份国家再次抛储后,国家手中储备糖将下降至100万吨下方,后续抛储需有个补库过程,未来几个月抛储对市场压力将减少。”布瑞克咨询公司分析师林国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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