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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或按沪深2:2排会 创业板转主板程序未明

编辑者:    2014/4/3 9:21:15    点击:2702

一位券商高管表示,在监管层为上市地选择松绑之后,企业IPO的发行上市环节将更加市场化,沪深交易所的关系也将更加市场化

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近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明确拟上市企业可自主选择上市地后,首发审核排审核会议时,可能会按照主板2家、“创业板+中小板”2家的结构排会。

此前的3月27日,证监会以监管问答的形式表态,允许企业上市可以在沪深交易所之间自主选择上市地,首发审核将按照沪深交易所均衡的原则进行。中国证券市场多年以来的上市地限制,在证监会一则简短的监管问答之后消失了。与之同时消失的,还有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分工。

创业板转主板程序未明

《第一财经日报》从监管层获悉,所有在审企业(含已过会企业)均可重新选择上市地。一方面,证监会明确表示沪深交易所按照企业发行股数多少划分选择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的惯例,不尽合理,需要进行调整;另一方面证监会相关人士也表示,创业板企业是否选择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财苑)上市,并未禁止,要企业自己考虑。

“创业板适用的规则是不一样的。”一位接近证监会人士对本报表示,达到主板上市门槛的创业板在审企业,是否到上证所上市这要看企业自身的考虑。他表示,因为创业板企业更改上市地,要面临重新申报、重新排队,企业需要自己衡量成本。

目前业内流传的一种说法是:中小板在审企业转到主板申请上市,仅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不用撤材料,原则上不用更换预审员;创业板在审企业转到主板申请上市,需要先撤回材料,再按主板规则修改材料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重新申报,重新排队,原则上重新安排预审员。企业撤回材料、重新决策、重新申报大约需一个月时间完成,发行审核程序各环节以受理时间为先后顺序排队。

截至发稿,该说法未得到证监会证实,沪深交易所方面对此表示不便回应。

不过,一个可以参照的做法是2009年创业板建立,监管层对主板排队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的流程规定:“已申请在主板(包括中小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在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和创业板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转申请到创业板发行上市,但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先撤回主板发行申请,再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善申请材料后,履行创业板发行申请材料的申报程序。”证监会同时提示,对转申请企业与新申请企业同等对待,没有受理和审核上的特殊安排。

发行上市环节更加市场化

对于“沪深均衡审核”原则,证监会并未公开更多细节安排。业内对所谓“均衡”的一种解读是:在每个审核节点(主要包括见面会、反馈会、初审会和发审会)均以交易所为审核通道,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上会审核。即在每个首发审核节点的排会计划中,主板企业排会家数=中小板企业排会家数+创业板企业排会家数。以交易所为审核通道的均衡审核机制(主板审核通道=中小板审核通道+创业板审核通道)将建立,取代此前以板块为审核通道(上海0.5个、深圳1.5个)的不均衡审核机制。

一位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首发审核排审核会议时,可能会按照主板2家、“创业板+中小板”2家的结构排会。

在3月28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也曾对本报表示,审核部门将按照沪深交易所均衡审核的原则来开展首发审核工作,大家在理解上应该没有任何歧义。

“目前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上市地了,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沪深交易所取消了原有分工。”前述券商投行部高管对本报表示,除了目前大家关心的深交所排队企业分流至沪市,估计也会有一些企业从主板转投深交所上市。他认为,从便利性角度考虑,以后长三角企业可能选择沪市,珠三角企业选择深市。

另一位券商高管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沪深交易所一直以来按照企业类别进行的分工,不符合市场化规律。在监管层为上市地选择松绑之后,企业IPO的发行上市环节将更加市场化,沪深交易所的关系也将更加市场化。“沪深按照市场份额分工,而不是按照类别分工,才是合理的。”该人士称,未来证券市场会演化为两种交易所,即没有做市商的主板和有做市商的场外市场。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沪深交易所的服务功能肯定会加强,有利于沪深交易所提高服务效率与能力,总体而言对市场有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目前排队在审企业变更上市地之后能更快通过审核。“主板审核未必会快。中小板可能有很多企业到上海去。”前述券商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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