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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泥和玻璃产能过剩行业不得上项目

编辑者:    2014/3/31 9:28:23    点击:1469

生意社03月31日讯
  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江苏省将再次清查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

  据介绍,清查的范围包括2005年以前建成,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至2013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印发前后,本地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业的所有建成及在建项目,也包括外资、央企等项目。
  各地清理完成后,由各市将清理结果联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省、市有关部门协商基本一致后,认为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省发改委重申,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已经明确的要求,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业务。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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