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1月12日讯
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已基本敲定,按照石油行业知情人士的说法,若国际油价继续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内亮相。
新方案或将把国际市场的原油平均价格连续变化的时间“22个工作日”正式变更为“10个工作日”,而“4%”的国际油价涨跌幅度则有可能取消,届时国内成品油价的变动将更加频繁。
“新机制将具备更及时、更快、幅度更大三个特点,这样能够更好地打击市场投机行为。但机制的推出最担心的还是民众的接受程度。”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目前我国所实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颁布于2009年5月。主要内容为:当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现货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3年多来,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已经调整了20次。其中,国家发改委13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7次下调。
现行机制存在种种弊端,普遍的观点是,“4%+22天”的定价模式虽提高了成品油定价的透明度,但同时存在滞后性,投机行为也更加突出。
与目前所实施的机制所不同的是,新机制将缩短调价周期,将22天改为10天。此外,“4%”的涨跌幅作为调整成品油价格的硬性条件则很有可能被取消。相关部门的思路是,10个工作日内,无论国际油价涨跌幅如何,届时都对其进行硬性调整,调整幅度则根据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但在新方案中,是否会根据三地原油进行调整目前还不得而知。
能源资讯公司成品油产业链主管陈晴告诉记者,目前参照的三地原油油种有可能会发生变化。“迪拜、布伦特都比较符合我国,要更改油种的话,则有可能会是辛塔。但至于会换成哪个油种,目前还不得而知。”
有分析称,新机制有可能引入“阿曼”作为新油种。原因是阿曼原油现货和迪拜一样,都是中东各国石油出口的定价参考,并且阿曼本身也是中国的原油重要进口来源国之一。
“新机制的推出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肯定是要等到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对较低时才会择机推出。近段时间,国际油价一直在跌,若国内成品油价格也继续下跌,新机制年内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上述知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