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企业经营模式待转变
编辑者: 2012/10/31 9:53:17 点击:2078
“今年前三季度我们累计亏损4000万元左右,其中6—9月亏损最为严重,整体经营情况不是很理想。”山西高义煤化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张高平日前告诉期货日报记者,当地很多小型焦化企业早已关门歇业,支撑下来的为数不多。焦化企业处于“煤—焦—钢”产业链中游,利润受上、下游影响较大,议价能力不强,生存境况令人担忧。 “今年6月的下跌行情来得太猛烈,让人有些措手不及。”张高平解释说,短短的几个月内,煤价和焦炭价格一路下滑,跌幅在100—120元/吨,最高有400—500元/吨,亏损企业大幅增加。 张高平介绍,中型焦化厂炼焦的原料成本占总成本的80%—90%,人力成本相对较低。因此,焦化企业的利润空间主要看原料,而所有的原料需要外购,企业生产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大型钢厂所属的焦化企业,主要采用大钢厂与大煤矿按月定价的模式,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并于次月结算。而一些独立的民营焦化企业,只能凭经验对产品质量进行比较,寻求相对合理的价位。钢材市场价格涨跌传导至焦煤市场一般需要一个多月,当焦炭价格下滑时,大型焦钢企业的炼焦煤采购成本仍较高,市场风险放大。 尽管10月份以来煤和焦炭价格止跌企稳,山西地区焦化行业经营情况有所改善,但亏损仍在持续。据卓创资讯监测,截至上周,山西地区独立焦化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只是亏损幅度由前期最高点250—300元/吨,下降至目前的100元/吨附近。 在焦炭生产过程中,还会有煤焦油、粗苯等附加值较高的煤化工产品。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山西焦化企业在焦炭上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多依靠“以化养焦”模式,即出售化工副产品,来弥补焦炭上的亏损,甚至实现盈利。“焦化副产品销量一直较好,目前焦化厂的利润百分之百来自于此。”张高平介绍,化工副产品的利润很高,较焦炭要高出150元/吨。 此外,与上下游企业联合,降低成本,扩大规模,形成规模效应成为焦化企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整体来看,煤焦钢合作可以销定产,控制生产总量,有利于行业的平稳健康运行。”一德期货分析师田立超称,在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焦化企业高消耗、高排放的低效益经营模式注定要被市场淘汰,取而代之的将是焦化企业的“联合舰队”,甚至还有焦煤、焦铁、焦钢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