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工业品  >  白俄罗斯降低石油出口关税

白俄罗斯降低石油出口关税

编辑者:123456    2012/8/3 9:15:27    点击:181

  

  乌克兰新闻社报道,自2012年8月1日起,白俄罗斯原油的出口关税自369.3美元/吨降至336.6美元/吨。

  根据白俄罗斯政府的决议,轻质石油产品和重质石油产品(汽油除外)的统一出口关税自2011年10月1日起确定为石油关税的66%,2012年7月为243.7美元/吨,自8月1日起为222.1美元/吨。同为此关税的还有苯、甲苯、二甲苯。石油和直镏汽油的关税出口系数为0.9,为302.9美元/吨,7月份的出口关税为332.4美元/吨。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丁二烯以及其他液化气的出口关税自133美元/吨降至68.9美元/吨。

  据悉,2011年10月1日,白俄罗斯和俄罗斯开始用“60/66”公式计算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出口关税。石油产品出口至关税同盟国时适用该计算公式,根据计算公式,轻质石油产品和重质石油产品的计算系数为0.66(石油出口关税的66%),10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通过降低石油监控价和截止价的误差比,即自65%降至60%,来石油出口关税。与此同时,汽油关税的出口系数为0.90(90%)。

  自2011年起,白俄罗斯零关税进口俄罗斯石油,但必须上交俄联邦预算出口至第三国加工石油产品(用俄罗斯石油加工所得)的关税额,自主开采石油(约为170万吨)的出口关税纳入本国预算。2012年上半年,白俄罗斯上缴俄联邦预算22.187亿美元。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三楼   邮编:570105   电话:0898-66763478  
琼ICP备09000487号-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17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