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1年1月18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储食用油竞价销售交易会,计划销售10万吨,其中湖北2.5万吨、江苏1.7万吨、安徽1.1万吨、四川1.4万吨、湖南0.9万吨、江西0.8万吨、河南0.8万吨、贵州0.6万吨、云南0.3万吨、浙江0.1万吨。
参加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买卖双方须预交保证金:食用油保证金为55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