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发行入口关是新“国九条”提出的重点改革领域之一,监管一线正抓紧谋划具体措施。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多个证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IPO辅导企业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等。
树立正确“上市观”
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源头。为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进一步明确监管政策要求,多个证监局要求IPO辅导备案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熟知公司对申请文件,特别是对经营、财务等方面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第一责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有关键责任。
二是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
三是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并有效运行,按规定接受内部控制审计。
四是充分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或其他相关工作,充分配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开展的发行上市监管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筑牢“第一道防线”
上市发行入口关,备受市场关注,也是新“国九条”提出的重点改革领域之一。新“国九条”从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三方面,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辅导环节是IPO企业申请上市的第一道关。从证监局的举措可以看出,相关部门正紧锣密鼓地将新“国九条”提出的要求转化为具体措施,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道防线”。
在审核流程方面,新“国九条”提出要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
事实上,在新“国九条”发布之前,IPO发行审核已逐步趋严。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其中提出,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更好发挥派出机构“桥头堡”作用,充实发行监管一线力量,扎实履行好辅导监管和现场检查职责。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黄江东表示,从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意见》可以看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的要求正在逐步落实,将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降低投资者“踩雷”的概率。
辅导监管与审核注册联动
为进一步规范IPO辅导相关工作,推进派出机构发行监管转型,证监会还结合监管实践,研究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主要修订内容有:一是要求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二是明确辅导监管要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拓展发行监管信息源;三是规定审核注册工作要充分利用好辅导监管报告,形成辅导监管与审核注册的有机联动。
证监会表示,将统筹各派出机构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持续做好辅导监管,督促首发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压实辅导机构责任,形成企业规范负责、机构勤勉尽责、监管有力有效的辅导监管生态,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天风证券政策研究院院长吴开达表示,新“国九条”以及一系列配套规则的落地,有助于资本市场整肃乱象、重塑价值,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资本市场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与回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