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政策出台。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通知要求,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
“因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抵押物很少,甚至没有抵押物。在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之下,银行风险偏好会下降,更难提供信用贷款。如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措施,信贷投放就会顺利很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通知要求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作用,其实起到了逆周期调节的作用。一是要更好地提供征信措施,二是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三是部分融资担保机构要补充资本金,满足其自身的资本约束。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新增1万亿元以上。业内认为,这将充分运用财政杠杆作用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融资贷款能力。
通知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创业担保贷款线上业务模式,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董希淼认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成立已有年头,各地方政府需要按一定的比例补充资金。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补充资金,使这些基金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提供担保增信。
通知明确,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比如,相关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严格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逐月调度,强化预算保障,确保年内实现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稻谷、玉米、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服务保障主粮安全。
对此,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对记者表示,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可以大幅提高农作物的保障水平,稻谷、玉米、小麦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从试点到扩大试点,对主粮作物保障水平的提高是非常有意义的。
朱俊生分析称,通知的一大变化是将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扩围到经济作物,例如广西的糖料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大豆,从而提高这些经济作物的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推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因地制宜、稳步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结合本地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品种数量、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费补贴比例,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规模及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补支持。
朱俊生表示,对于阻止返贫、提高农民收入而言,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非常重要,很多带有经济作物的性质。财政部对这类农产品采取的政策是以奖代补,之前行业就在试点,也在扩大试点范围,覆盖的农作物品种也在增加。预计未来这一趋势还会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