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出了8个方面任务、24条重大举措,旨在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向纵深发展。
《方案》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三步走”的时间表、路线图,即:2022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地区布局、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到2023年,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力争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关键环节上实现重要突破,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建设探索上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完善全国要素市场制度作出重要示范。
《方案》确定了8个方面试点任务,分别是: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健全要素市场治理,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
围绕8个方面试点任务,《方案》提出了24条具体举措。其中,有3条涉及资本要素市场。
聚焦“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方案》提出,推广“信易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支持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聚焦“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方案》提出,创新新三板市场股债结合型产品,丰富中小企业投融资工具,探索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合作衔接的机制;聚焦“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体制”,《方案》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和工具,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实施标准化的准入设立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除了资本要素市场,《方案》对其他各要素市场建设的政策也有突破和亮点。
土地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配置效率。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重点,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支持探索深化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支持探索推进合理有序用海,统筹陆海资源管理。
劳动力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围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支持建立以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推动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技术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着力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对重大战略项目、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实施创新资源协同配置,构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一体化配置的创新服务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数据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流通技术规则。聚焦数据采集、开放、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建设,推动部分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推动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探索制定大数据分析和交易禁止清单。
资源环境市场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动资源环境市场流通交易与制度创新,支持完善电力、天然气、矿业权等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融资,探索建立绿色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
同时,《方案》还聚焦要素市场治理,提出了推动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加强要素交易市场监管等重点任务;并围绕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提出了提高全球先进要素集聚能力,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等重点举措。
《方案》明确,围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根据不同改革任务优先考虑选择改革需求迫切、工作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城市群、都市圈或中心城市等,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严控试点数量和试点范围。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实施以及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的涉及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探索任务,原则上优先在试点地区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