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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国务院再次释放助企纾困积极信号

编辑者:    2021/6/4 7:36:59    点击:638

国务院日前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再次释放出助企纾困的积极信号,未来将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以市场主体为出发点

 

  会议指出,要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有效实施财政、金融、就业等宏观政策,把宏观与微观紧密联系起来,深化“放管服”等重点改革,助力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稳住就业机会、稳住市场活跃程度至关重要,要加大政策力度保市场主体。”

  近期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政策。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推出40多项新举措,涉及降低就业门槛、健全惠企服务机制、提高投资审批效率等。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更大便利创业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近日国务院又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对向全国推开全覆盖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作了新的部署,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在各项政策举措的支持下,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市场主体重新焕发活力。1至4月,规模以上小微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3%,两年平均增长8.8%;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605.9万户,同比增长55.2%,新办纳税事项个体工商户187.5万户,同比增长70.8%。

  以市场环境为着眼点

  会议还指出,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具体来看,市场化方面,要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坚决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法治化方面,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际化方面,要坚持扩大开放,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抓住签署加入RCEP的契机,推动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

  中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军表示,近年来国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也出台了很多政策,中国加入包括RCEP在内的国际上各类更高标准的协定,有助于倒逼国内营商环境的完善。

  今年以来,一系列改革举措让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采取切实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各类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稳定经营、健康发展。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看来,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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