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深交所发布2020年深市并购重组市场情况综述。2020年,深市完成收购事项665家次,同比增长10%,交易金额3011亿元,同比增长5%;实施重大资产重组78单,交易金额3483亿元,产业整合型重组连续3年占比超过六成。坚守主业发展、回归并购本源已成为市场共识。
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背景下,创业板公司全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45单,占深市整体的四成,比重较2019年增长19%,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六成重组标的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三创四新”定位凸显。
回归并购本源成市场共识
在再融资新政积极影响下,以发行新股方式实现上市公司收购的数量、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29家次、746亿元。计算机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备受市场青睐,占比超过四成。
27家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控制权变更等方式引入国有资本,通过实际控制人现金输血、授信支持、优质资产注入等综合举措,企业基本面得到有效改善,纾困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出清式出售资产及资产置换合计21单,占深市整体的27%,比重较2019年增长近25%,对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发挥重要作用。
从标的估值看,“养壳炒壳”“炒小炒差”现象大幅减少,资产平均增值率为243%,估值虽仍处于相对合理范围,但“三高”类重组现象有所回升,值得警惕。
改革红利惠及面进一步拓展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深交所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为契机,以平稳推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制定并完善重点领域基础制度,助力并购重组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全面落实新证券法,做好取消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优化完善信息披露审查机制,全年完成审查免于要约收购义务信息披露事项共30单;二是制定发布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及问答,推动构建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三是完善并购重组内部审核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发挥审核部门和日常监管部门联合审查优势;四是严把廉政风险,同步部署推进廉政监督制度体系建设。
在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过程中,深交所兼顾存量公司实际情况,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在价格形成机制上,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90%下调至80%,为重组交易双方提供更为灵活的利益博弈机制。注册制实施后,受理创业板公司重组16家次,其中9单方案将股份发行底价设定为市场参考价的80%,改革红利惠及面进一步拓展。
创业板并购重组注册制压缩审核时限,优化审核环节,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重组上市的审核时限分别为45日和3个月。当升科技重组项目从申请到注册仅31个工作日。同时,全部审核流程和审核资料在深交所官网向全市场公开,审核效率和透明度提升,增强改革获得感,助力企业驶入产业发展快车道。
深化“放管服”举措
上述深交所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支持上市公司用好用足并购重组等市场工具,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上市公司抗击疫情。深交所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有效落实适当延长重组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等积极举措,支持新乳业、雪浪环境、*ST盈方等公司重组及重大交易事项顺利实施。
二是助力国资国企改革。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局之年,67家次深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披露控制权变更,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23家次,交易金额2437亿元,既有重组转型化解生产经营压力,又有战略性并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激发释放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活力。深市2020年共有55家民营企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1046亿元,338家民营企业通过引入战投、控制权变更等优化股权结构,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动能。
四是推进定向可转债试点常态化。2020年9家深市公司发行定向可转债作为重组支付工具,发行规模为14亿元,发行数量及规模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深交所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持续加大对并购重组异常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手抓信息披露前端,加强问询。2020年共发出123份重组问询函,强化事中监管问询,重点针对“三高”交易、忽悠式重组、规避重组上市等异常情况进行刨根问底式问询,对22单高风险重组方案发出2份以上问询函。一手抓持续监管后端,打击违规。对23单拒不履行重组业绩承诺的案件作出纪律处分,对6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下一步,深交所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完善制度供给,优化审核机制,加强持续监管,在制度建设、政策咨询、方案实施、培训交流、技术保障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服务,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功能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切实助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