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大连、河北雄安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限为3年。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早在2016年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等15个。2018年6月,试点进入深化阶段,范围扩大到17个省、市(区域)。此次获批复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8个省、市(区域),大连、合肥、乌鲁木齐、贵阳、昆明、西安等11个城市新晋入围,其中包括不少中西部地区城市。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增的中西部城市大多是区域中心城市,具备服务产业基础和一定的开放条件。此外,这些城市的入围也是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即将出台新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这将是第三个版本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相比于前两版注重服务贸易本身的发展,3.0版本的亮点是国内服务业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很广,开放措施也很多,值得期待。”李俊说。
关于服务业的开放新举措,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发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加强旅游和体育国际合作等,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这次疫情给跨境电商、信息技术等数字服务带来了走出去的新机遇。目前海外数字化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国相关领域的发展也具备一定的优势,未来相关领域的服务贸易潜力很大。”李俊表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