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稳就业成为各地政策的一大着力点。上证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多地出台了稳定就业的举措,涉及返还部分失业保险率、鼓励就近就业、发放补贴等内容。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成为各地稳定就业的主要手段之一。比如,北京规定,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北京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一些省份在失业保险费费率上作了调整。其中,天津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广东2020年将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经测算,可为广东省用人单位减负约125亿元。 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江西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除了在失业保险费上“作文章”,多地还鼓励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群体本地就业、就近就业。
以辽宁为例,该省提出春节假期过后,着力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更优质的线上就业信息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工群体密切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在本地就业、就近就业,暂时尽量避开疫情高发区。做好农民工群体延迟回单位的沟通协商工作,如无法协商,产生劳动纠纷,可在疫情解除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此外,青海、湖北、贵州、陕西、广西等多个省份还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2月1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缓解和最终的战胜,企业将加快复工复产,前期积累的消费和投资将继续释放,劳动力市场需求也会同步扩张,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为了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近期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