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各交易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1月23日(星期四)调整为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所调整后的各品种2002期货合约、2003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和限仓标准等将相应发生变化,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品种为3月份和4月份合约。
二、 我司已按照交易所通知在2月1日进行重新结算,请各位客户务必在2月3日开盘前查收最新的结算单并及时关注账户资金变化,在2月3日开盘前追加足额保证金。
请持有交割月合约(2月份)并需调整持仓或不满足持仓限额的客户,在节后首个交易日(2月3号)盘中及时调整持仓符合交易所整数倍及限仓规定。我司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随时对相关持仓执行强平,确保相关持仓符合交易所规定。
请各投资者务必及时关注各交易所通知,谨慎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