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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座谈会传递信贷政策动向 高杠杆房企融资行为面临更强监管

编辑者:    2019/8/1 9:00:20    点击:506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人民银行7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上,传递出上述信息。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类银行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认识信贷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从宏观审慎角度审视经营思想、经营策略,重塑和培养经营能力,转变传统信贷路径依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  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系统加快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银行业信贷结构出现积极变化,特别是在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房地产行业占用信贷资源依然较多,对小微企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会议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有扶有控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安排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根据科创企业、高技术制造业轻资产特征,培养行业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要继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重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改善信贷资源配置、信贷风险评估、信贷政策、激励考核、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和尽职免责等,着力构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愿贷、敢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三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四是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座谈会上,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介绍了信贷结构调整的主要做法,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交流了信贷结构调整的经验和建议。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同志,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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