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期市要闻  >  近日,大商所在大连举办商品指数业务座谈会,总结商品指数的编制、应用和市场推广经验,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商品指数产品。来自银行、券商、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共40余家机构近80名代表参会。   座谈会上,大商所副总经理王伟军表示,商品指数是期、现价格的晴雨表,是综合反映商品市场价格水平总体变化的重要指标,是抵抗通胀、促进资产增值保值的有效工具。商品指数及其投资产品的研发,对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产品体系、满足资产配置需求、改善市场交易者结构、进一步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有着积极的意义,推动商品指数业务发展是大商所多元开放战略转型的组成部分。   商品指数产品发展前景广阔   据介绍,商品作为一种独立于股票和债券的资产类别,与股票、债券的回报呈现低相关甚至负相关的特征,是大类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商品指数与宏观经济和商品基本面高度相关,投资商品指数类产品可以起到对抗通胀、资产保值的作用,并可为各类主体参与期货市场提供便捷的投资工具和渠道。从美国商品期货市场持仓结构看,指数交易者跟踪指数价格,长期被动买入期货合约,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多头方向持仓占比稳定在较高水平。基于上述原因,目前国内市场对商品指数化投资有着巨大的需求。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大商所2003年就开始商品指数研究,近年来,为积极响应市场机构的商品指数化投资需求,促进市场多元开放转型发展,大商所围绕指数研发、指数应用与推广等开展了大量工作。目前,大商所已经公开发布37只商品期货指数和2只现货指数,包含综合、成分、主题以及单商品指数,基本涵盖已经上市交易的农产品及工业品品种,并在各类市场机构的配合下,推动了13只基于大商所商品指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期货资管计划及商品指数互换等产品落地。另外,大商所目前已与20家公募基金合作推进商品指数基金业务,涉及28只基金产品的开发,涵盖农产品、豆粕、铁矿石、黑色系、化工等非常受市场关注的指数标的。   商品指数金融产品花色齐全   会上,来自民生银行、广发证券、长江期货、太平洋产险等机构的代表从产品设计原理、产品结构、客户需求等角度,详细介绍了各公司开发的挂钩大商所商品指数的产品情况。   银行结构性存款由存款与期权组成,在存款的基础上,利用基于指数等标的的期权工具进行对冲。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期货业务中心副总经理杨雪梅在会上表示,商品指数产品应用前景广阔。2018年民生银行开始探索开发挂钩商品价格的结构性产品,最初挂钩境内交易所的原油、黄金、大豆等,后续开发了挂钩铁矿石指数的产品,得到了市场投资者的认可。   挂钩商品指数的产品能解决挂钩单一期货合约产品设计发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结构化中心高级产品经理吴楚介绍,2018年民生银行发售挂钩大豆期货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时,遭遇了当时期货主力合约即将到期交割、非主力合约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挂钩商品指数的产品则能规避上述问题,挂钩标的不再受限于主力合约的期限,且不需要频繁地变更。   以证券公司为发行主体的浮动收益凭证,是由证券公司以私募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售的约定本金且收益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保本型的浮动收益凭证是本金保障型产品,体现在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下,体现了证券公司的信用。在灵活性上面,收益凭证的期限、挂钩标的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广发证券柜台交易市场部的朱建锋说,挂钩商品指数能缓和展期风险,提升对波动率估算的准确度。   商品指数型期货资管计划是一种专户类产品。据长江期货资管业务相关人员介绍,长江期货发行的挂钩大商所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期货资管计划,主要通过持有大商所标的指数成分品种对应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帮助投资者实现农产品资产配置、抵抗通胀风险的目的。   上述长江期货相关人员表示:“市场现存的一些商品主题类公募基金风格各异,在实际基金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投资风格漂移的现象。而依托于商品期货市场的商品指数产品管理透明,持仓明确,投资标的清晰,结构简单,能满足市场投资者参与大宗商品资产配置及商品期货市场的需求。”   商品指数型保险产品是利用商品指数设计保险产品,能够通过指数的定制和产品设计的创新,贴合实体企业的投保需求。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农险事业部总经理曾建宁以生猪养殖行业为例,介绍了该公司的产品设计思路。生猪养殖企业有三大痛点:疾病疫病、猪肉价格下跌、饲料成本上涨。针对饲料成本上涨的痛点,太平洋产险向大商所提出了定制猪饲料成本期货指数的需求,而后利用该指数将多样化期权方案和保险方案进行组合,设计出满足生猪养殖企业不同需求的保险方案,以分散养殖户的饲料成本风险。   稳步推进商品指数开发应用   座谈会上,各机构的代表还就商品指数应用的前景、存在的问题、创新的方向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大家一致认为,推广商品指数型产品的重点和难点都是投教。期货市场相对小众,客户与理财经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商品指数的了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培训。   华泰证券金融创新部副总经理闵豫南提出,商品指数化产品是丰富期货市场工具的重要一环,商品是股票和债券之外非常重要的投资品种,商品期货天然具有杠杆性,波动率比较大,如果普通投资者直接参与商品期货,对其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商品指数产品构建收益产品,可以根据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定制保本或者非保本类型产品,对投资者来说操作简单,风险收益比较直观。他建议,国内商品期货市场推出更加全面的对冲品种,同时,在授权交易模式上要更为简单和便捷,更好地方便券商推出商品指数产品。东方证券金融衍生品部资深经理韩逊建议多引入专业经纪服务商,提高机构对冲的效率与流动性。   在总结发言时,王伟军表示,为适应市场多元发展,满足市场各方对商品指数产品的需求,大商所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推动商品指数开发与应用工作,强化市场服务。他说,目前交易所已着手上市商品衍生品指数产品开发工作,积极推动、支持市场机构开发挂钩大商所相关品种的商品指数产品。同时,大商所将通过扩大做市商品种服务范围、增加做市商数量,提高品种合约连续性和流动性

近日,大商所在大连举办商品指数业务座谈会,总结商品指数的编制、应用和市场推广经验,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商品指数产品。来自银行、券商、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共40余家机构近80名代表参会。   座谈会上,大商所副总经理王伟军表示,商品指数是期、现价格的晴雨表,是综合反映商品市场价格水平总体变化的重要指标,是抵抗通胀、促进资产增值保值的有效工具。商品指数及其投资产品的研发,对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产品体系、满足资产配置需求、改善市场交易者结构、进一步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有着积极的意义,推动商品指数业务发展是大商所多元开放战略转型的组成部分。   商品指数产品发展前景广阔   据介绍,商品作为一种独立于股票和债券的资产类别,与股票、债券的回报呈现低相关甚至负相关的特征,是大类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商品指数与宏观经济和商品基本面高度相关,投资商品指数类产品可以起到对抗通胀、资产保值的作用,并可为各类主体参与期货市场提供便捷的投资工具和渠道。从美国商品期货市场持仓结构看,指数交易者跟踪指数价格,长期被动买入期货合约,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多头方向持仓占比稳定在较高水平。基于上述原因,目前国内市场对商品指数化投资有着巨大的需求。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大商所2003年就开始商品指数研究,近年来,为积极响应市场机构的商品指数化投资需求,促进市场多元开放转型发展,大商所围绕指数研发、指数应用与推广等开展了大量工作。目前,大商所已经公开发布37只商品期货指数和2只现货指数,包含综合、成分、主题以及单商品指数,基本涵盖已经上市交易的农产品及工业品品种,并在各类市场机构的配合下,推动了13只基于大商所商品指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期货资管计划及商品指数互换等产品落地。另外,大商所目前已与20家公募基金合作推进商品指数基金业务,涉及28只基金产品的开发,涵盖农产品、豆粕、铁矿石、黑色系、化工等非常受市场关注的指数标的。   商品指数金融产品花色齐全   会上,来自民生银行、广发证券、长江期货、太平洋产险等机构的代表从产品设计原理、产品结构、客户需求等角度,详细介绍了各公司开发的挂钩大商所商品指数的产品情况。   银行结构性存款由存款与期权组成,在存款的基础上,利用基于指数等标的的期权工具进行对冲。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期货业务中心副总经理杨雪梅在会上表示,商品指数产品应用前景广阔。2018年民生银行开始探索开发挂钩商品价格的结构性产品,最初挂钩境内交易所的原油、黄金、大豆等,后续开发了挂钩铁矿石指数的产品,得到了市场投资者的认可。   挂钩商品指数的产品能解决挂钩单一期货合约产品设计发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结构化中心高级产品经理吴楚介绍,2018年民生银行发售挂钩大豆期货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时,遭遇了当时期货主力合约即将到期交割、非主力合约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挂钩商品指数的产品则能规避上述问题,挂钩标的不再受限于主力合约的期限,且不需要频繁地变更。   以证券公司为发行主体的浮动收益凭证,是由证券公司以私募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售的约定本金且收益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保本型的浮动收益凭证是本金保障型产品,体现在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下,体现了证券公司的信用。在灵活性上面,收益凭证的期限、挂钩标的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广发证券柜台交易市场部的朱建锋说,挂钩商品指数能缓和展期风险,提升对波动率估算的准确度。   商品指数型期货资管计划是一种专户类产品。据长江期货资管业务相关人员介绍,长江期货发行的挂钩大商所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期货资管计划,主要通过持有大商所标的指数成分品种对应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帮助投资者实现农产品资产配置、抵抗通胀风险的目的。   上述长江期货相关人员表示:“市场现存的一些商品主题类公募基金风格各异,在实际基金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投资风格漂移的现象。而依托于商品期货市场的商品指数产品管理透明,持仓明确,投资标的清晰,结构简单,能满足市场投资者参与大宗商品资产配置及商品期货市场的需求。”   商品指数型保险产品是利用商品指数设计保险产品,能够通过指数的定制和产品设计的创新,贴合实体企业的投保需求。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农险事业部总经理曾建宁以生猪养殖行业为例,介绍了该公司的产品设计思路。生猪养殖企业有三大痛点:疾病疫病、猪肉价格下跌、饲料成本上涨。针对饲料成本上涨的痛点,太平洋产险向大商所提出了定制猪饲料成本期货指数的需求,而后利用该指数将多样化期权方案和保险方案进行组合,设计出满足生猪养殖企业不同需求的保险方案,以分散养殖户的饲料成本风险。   稳步推进商品指数开发应用   座谈会上,各机构的代表还就商品指数应用的前景、存在的问题、创新的方向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大家一致认为,推广商品指数型产品的重点和难点都是投教。期货市场相对小众,客户与理财经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商品指数的了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培训。   华泰证券金融创新部副总经理闵豫南提出,商品指数化产品是丰富期货市场工具的重要一环,商品是股票和债券之外非常重要的投资品种,商品期货天然具有杠杆性,波动率比较大,如果普通投资者直接参与商品期货,对其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商品指数产品构建收益产品,可以根据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定制保本或者非保本类型产品,对投资者来说操作简单,风险收益比较直观。他建议,国内商品期货市场推出更加全面的对冲品种,同时,在授权交易模式上要更为简单和便捷,更好地方便券商推出商品指数产品。东方证券金融衍生品部资深经理韩逊建议多引入专业经纪服务商,提高机构对冲的效率与流动性。   在总结发言时,王伟军表示,为适应市场多元发展,满足市场各方对商品指数产品的需求,大商所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推动商品指数开发与应用工作,强化市场服务。他说,目前交易所已着手上市商品衍生品指数产品开发工作,积极推动、支持市场机构开发挂钩大商所相关品种的商品指数产品。同时,大商所将通过扩大做市商品种服务范围、增加做市商数量,提高品种合约连续性和流动性

编辑者:    2019/3/8 9:43:33    点击:4687

   3月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赴政协经济界别委员驻地旁听联组会议。方星海在会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期货法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要把这项工作抓好。
  我国期货市场法治建设相对于市场发展有些滞后,期货法的出台一直是业界关注的一件大事。当前,随着期货市场国际化以及期货行业创新业务的深入推进,市场呼唤期货法的声音更加强烈。
  方正中期期货总裁许丹良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之初,期货法立法工作就在着手推动,但至今仍未推出。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期货市场与实体经济对接最为紧密,‘保险+期货’试点连续3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说明了期货市场能够为国家产业、为国民经济保驾护航发挥积极作用。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日趋成熟、功能进一步发挥的情况下,市场迫切需要期货法。”许丹良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已经形成了以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核心,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的自律管理规则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规范体系。然而,市场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
  “从监管的角度看,期货法尽快出台很有必要。从期货行业整体发展看,期货法推出对于提升期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有重要意义。”许丹良表示,希望期货法能够对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通过立法能够为期货市场的发展指明方向。
  许丹良还建议,期货法应研究改变期货公司需借道境外分支机构的模式,允许境内期货公司获得直接代理境外期货业务的资格,把服务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工作直接交由境内期货公司来做。
  在北京工商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院院长胡俞越看来,虽然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加快,但很多境外投资者对参与境内期货市场还处于观望状态,跨境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也受到不少限制,这就需要一部期货法为期货市场国际化保驾护航。在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持续加快的背景下,期货法立法“宜早不宜迟,宜粗不宜细”,应该“多一点惯例,少一点特色”,要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
  当日,方星海还表示,放开股指期货的相关措施正在研究,“相关措施今年应该能出来”。
  在许丹良看来,股指期货是二级市场上一个非常好的风险对冲工具,未来随着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二级市场投资,市场需要一个功能完备的股指期货市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在我国,风险防范机制相对缺乏,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正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胡俞越认为,股指期货应尽快恢复常态化交易。
  银河期货研究所也认为,在当前相对积极的市场环境中,进一步放开股指期货交易限制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市场流动性提升,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和作用。
  胡俞越认为,今年以来我国股市迎来一轮上涨行情,相应的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市场不仅要防范系统性风险,也要防范波动率风险。“股指期货能够防范系统性风险,股指期权防范的则是波动率风险。”胡俞越认为,“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的标志并不是股指期货交易本身的松绑,而是未来股指期权的正式推出。”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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