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郑商函〔2017〕432 号”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文件通知,自 2017 年 12 月 11 日结算时起,硅铁期货 1801 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 20%,锰硅期货 1801 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 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届时我司上述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将同步进行调整,请各位客户及时关注账户资金情况,及时追加保证金,合理调整仓位,控制好交易风险。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