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2017年9月30日至10月8日为节假日休市,为防范假日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按照各交易所的要求,若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当日未出现单边市,收盘结算时起对相关期货品种各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涨跌幅度调整为7%;
2、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涨跌幅度调整为8%;
3、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涨跌幅度调整为9%;
4、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1、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涨跌幅度调整为7%;
2、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涨跌幅度调整为9%;
3、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涨跌幅度维持8%;
4、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除菜籽、强麦外)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交易所标准不变。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 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9月29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0月9日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期货(含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3、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期所、郑商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4、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1%,黄大豆2号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4%和9%,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2%,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4%,焦煤、焦炭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6%,节后公司保证金比例按默认标准(交易所保证金比例+4%)执行。
5、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上交所、大商所、郑商所、中金所假期调整保证金及涨跌幅详情请登录其官网查阅。
鉴于国庆假期休市时间较长,国内外影响市场波动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注意风险防范,追加足额保证金抵抗未知风险,并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