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 促进市场功能发挥
编辑者: 2017/2/17 8:48:55 点击:1129
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安排的基础上,按照“发挥功能、动态调整、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决定稳妥有序地调整有关交易安排:一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二是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三个产品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维持20%不变);三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
下一步,中金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做好相关各项工作。一是发挥好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有效抑制过度投机,防范市场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提高会员合规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跨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积极做好跨市场自律管理协作;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持续加强金融期货市场的投资者教育,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者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