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元旦”休市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2016年12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017年1月3日所有商品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为防范假日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按照各交易所的要求,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起各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11%;
聚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7%;
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7%;
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和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增强账户资金防范市场未知风险。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