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清明”休市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为防范假日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按照各交易所的要求,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起各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上交所
锡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其他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二、大商所
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郑商所、中金所
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四、节后涨跌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
1、上交所
201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1%,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2、大商所
2016年4月5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11%;将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10%;将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9%。
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3、郑商所、中金所
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五、夜盘交易时间安排
4月1日(周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位客户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