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12月份国债期货交割临近,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予以强行平仓,即如果客户在11月27日结算时,在交易所没有审核通过的国债托管账户,同时又持有TF1512或T1512合约持仓,将会在11月30日被强行平仓。
为防范交割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每位未通过国债账户审核但有交割月持仓的客户,需要在11月27日收盘前在附件《国债期货合约交割风险提示确认回执》上盖章/签字后传真到我司,传真电话:0898-66779397。如需咨询请拨:0898-6656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