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于昨日发布公告,就《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标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和发布的上证50指数,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交易代码为IH。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中证500指数,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200元,交易代码为IC。
据了解,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均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两种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8%,
长城证券投资顾问龚科认为,上证50成分股主要集中在金融、地产、能源等支柱性行业,是反映大盘蓝筹股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数,流通市值超过10万亿元,约占沪深A股流通市值的比重为1/3,推出上证50股指期货,有利于增强大盘蓝筹股的流动性,稳定蓝筹股价值中枢,提高投资者持股信心。而中证500指数成分股是沪深两市中500只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技术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依托力量,尽早推出中证500股指期货,可以完善这类股票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降低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对冲中小盘市值股票的结构错配,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