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是重要的风险管理平台。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经济运行对期货市场的功能提出了新的需求。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3月10日在证监系统两会代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上期所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的职能要求,守住了不发生重大的系统性风险的底限。
原油期货年内可成行
“我们国家现在60%左右的原油需要进口,石油价格大幅度的波动,去年以来大家也都看到了。必须依赖国际市场的局面对我们实体经济的运行是不利的。”杨迈军表示,基于此,国务院几年前要求证监会要积极推出原油期货。去年12月国务院也正式批准了证监会推出原油期货的请求。
目前原油期货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总体来说有两方面。一方面,原油期货与其他交易品种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的参与者必须有境外交易者。因此,原油期货市场本身就是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的一个探索,要有一系列国际化的政策突破。现在相关部委都在积极地做这方面的工作。”杨迈军介绍称。另一方面,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在积极地做相关的准备,具体承担市场组织工作。交易规则和细则、技术准备、合约的设计(包括投资者怎么进入等)这些组织交易的所有工作,都在紧张地准备中。
对于原油期货何时启动,杨迈军表示,相信在今年能够开始交易。“我们希望能够快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原油期货可能用人民币来计价。“这主要为了方便中国投资者的交易,同时交易中也设计了允许美元和其他外币冲抵保证金的模式。这样就可以使持有美元、港币、英镑等货币的投资者方便地参与交易。”杨迈军表示。
应积极推动银行参与国债期货
中国证监会已于近日批准中金所开展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合约将于2015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国债期货是国际金融市场普遍应用的金融衍生品和利率风险管理工具。而作为我国国债主要持有者和交易者的商业银行,至今还无缘国债期货市场。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现货占比70%,现券交易量占比76%。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加剧,需要运用金融衍生品对冲风险。国债期货流动性较好,投资者结构多元化,是较为理想的风险管理工具。
对此,杨迈军建议,人民银行、银监会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商业银行开展国债期货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准入标准、参与模式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跨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尽快参与国债期货市场。
多措并举保护投资者权益
伴随着期货市场上市品种以及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对此,杨迈军表示,保护投资者权益是交易所最基本的职责。如果投资者权益不能够得到充分保护的话,那么市场发展也就失去了动力和源泉。
“2014年我们大力推进监管转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杨迈军表示,具体来说,强化实时监控检测,做好异常交易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全年共排查市场异动1217次,排查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超限等异常交易行为66起;同时将窗口指导作为交易市场的重要机制,对932起潜在的异常交易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警示。与此同时,积极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全年共排查疑似违规交易行为129起,立案调查28起,其中采取监管警示11起,处罚11起,终结调查2起,现在处在调查期间的还有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