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这意味着,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但最终没花出去的沉淀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中没花出去的专款专用资金……这些以往趴在账上的财政存量资金,今后都有望被“唤醒”,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通知提出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十项主要措施。一是清理一般公算结转结余资金,二是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三是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四是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五是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六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七是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八是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九是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十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对稳增长、惠民生有重要意义,也是经济运行新常态必须直面的问题。其实,“盘活存量”是本届政府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财政资金、公积金、土地、住宅、货币流动性,都面临如何“盘活存量”的挑战。
通知要求,财政部要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对支出进度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并研究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市场流动性的监控,防止因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形成流动性波动。监察机关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在财政吃紧情况下,仍有大量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造成闲置浪费,也暴露出财政资金管理漏洞,容易被挤占挪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财政资金就像是种子,将盘活的资金统筹用于资金短缺的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用于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无疑将释放巨大的乘数效应,撬动几倍的社会资金,带动信贷投放,不仅可以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还能释放巨大内需,为经济增长注入更强大的推动力。”刘尚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