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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施行夜盘交易相关合约、实施细则的通知

编辑者:    2014/6/27 13:06:00    点击:3194

大商所发〔2014〕142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国期货市场与国际接轨,我所拟开展夜盘交易业务,对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时间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其中,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时间的修改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各实施细则修正案已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将各品种期货合约、实施细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夜盘交易正式运行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期货合约修正案
 
   
2. 实施细则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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