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编辑者: 2014/3/31 10:32:00 点击:3337
上期发〔2014〕5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8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4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