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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贸易格局 决定聚丙烯交割地点

编辑者:    2014/2/20 9:15:53    点击:1356

生意社02月20日讯
  昨日在北京举行的“聚丙烯期货分析师与业务人员培训班”上,大商所相关人士表示,在聚丙烯交割地点设计上,大商所着力贴近产业现状,顺应物流格局,将聚丙烯期货的交割地点设在华东、华南和华北地区,以便利企业交割,保证市场更好地服务产业。
  在聚丙烯交割地点设计时,大商所深入考察了聚丙烯生产、消费和贸易流通格局,细致分析了各地区间的价格特点,充分借鉴国内电子仓单交易市场经验,将聚丙烯期货的交割地点设在华东、华南和华北地区,包括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上海市、江苏省(常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潍坊市)。其中华东作为最大的聚丙烯消费及进口地,为基准交割区域;华南和华北为非基准交割区域。华北对华东贴水250元/吨,华南与华东间升贴水设为0元/吨。
  据介绍,从消费角度来看,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交割地点所在省市2012年聚丙烯消费总量约640万吨,约占全国总消费量的50%。
  从进口角度来看,交割地点所在省市2012年聚丙烯一般贸易进口量共计144.9万吨,约占全国一般贸易总进口量的81.8%。若考虑上述区域邻近省市,则聚丙烯交割地所在省市及其周边地区的一般贸易进口量,占全国一般贸易进口量的95%左右。
  从物流设施角度看,华东、华南和华北沿海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江、海、陆三线发达,交割商品能够方便出入,便于市场中商品的集散和流通。同时,这三个地区经济发达,仓储物流设施完善,具备储存足够数量交割商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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