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中金所  >  关于调整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等事项的通知

编辑者:    2014/1/2 13:50:00    点击:3375

 各结算会员:

  为维护市场健康运行,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等事项作出以下调整:

  一、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5%。

  二、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平今仓交易免收手续费。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三楼   邮编:570105   电话:0898-66763478  
琼ICP备09000487号-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17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