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首个合约CF311今日挂盘
据期货日报报道,为适用2012年颁布的棉花新国家标准,郑商所对一号棉花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昨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一号棉花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自CF311合约开始施行。今日起,CF311合约挂盘交易。
据介绍,此次主要是对一号棉花期货合约基准交割品作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细则,自CF311合约起,一号棉花期货合约基准交割品为:符合GB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3128B级,且长度整齐度为U3档,断裂比强度为S3档,轧工质量为P2档的国产棉花。符合GB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颜色级为11、21、41、12、22级,平均长度级为27mm、29mm及以上,长度整齐度为U1、U2、U4档,主体马克隆值级为A级、C级C2档,断裂比强度为S1、S2、S4档,轧工质量为P1档、P3档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一个交割单位棉花按照颜色级和轧工质量比例实行分级计价。有主体颜色级的棉花,升水100元/吨。无主体颜色级的棉花,以其中占比例最大的颜色级为标注颜色级。
据了解,棉花新国家标准分GB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和GB1103.2-2012《棉花 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其中,锯齿加工细绒棉采用颜色分级指标体系,皮辊加工细绒棉仍维持品级指标体系。
棉花新国家标准公布之前,郑商所就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市场调研,多次与棉花生产、贸易企业座谈,征询棉花期货合约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座谈之后,郑商所选择了采用颜色分级指标体系的锯齿加工细绒棉作为一号棉花期货合约的交割品。
“这是2004年棉花期货合约上市以来,修改比较大的一次。”河南同舟棉业董事长魏刚民表示,郑商所按照新国家标准及时修改棉花期货合约及相关细则,不仅维持了期货棉在国内棉花行业的代表性,还有助于推进新标准在棉花现货行业的落实,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棉花期货,对棉花期货交易和市场功能发挥也有一定积极意义。皮辊加工细绒棉杂质较多,而锯齿加工细绒棉杂质少,色泽度好,交易所选择锯齿加工细绒棉作为交割品,更加体现了期货的高标准。“在新标准颁布实施前,郑商所针对现货企业和期货公司组织了多次培训,这对市场熟悉新标准和新期货合约也有很好的帮助。”魏刚民说。
郑商所当日还公布了2012/2013年度注册的棉花仓单注销时限,调整了部分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2012/2013年度注册的棉花仓单于2013年9月第13个交易日(含该日)全部注销,自2013年9月第14个交易日起开始接受2013年生产棉花的仓单入库预报。从2013年9月第14个交易日开始,湖北银丰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八处、湖南银华现代农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家指定棉花交割仓库注册的棉花标准仓单,每吨棉花比期货合约价升贴水由-100元/吨调整为0元/吨。